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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社火好玩也要注意安全

发布日期:2018-03-02 作者:徐艳梅 阅读:887

    元宵节又到了,南通人尤其是农村朋友都知晓有“正月半,二月半,家家人家放社火”这么一句顺口溜。过去,每逢正月半的下午,农村里家家户户就用芦苇、茅草扎成一个或者几个大草把,等到天黑就把草把点燃,再捧着火把,挨着自家的田岸上、河边,引燃枯萎的芦苇荡、草堆,一时间,火龙飞舞、火光灿烂。清朝时通州人李琪有首诗描述了放社火的壮丽场景:山村好是晚风初,烧火连天锦不如;但祝麻虫能照尽,归来沽酒脍池鱼。寄托了农民放社火祈盼丰收的良好祝愿。

    用放社火的方式烟熏火烧躲在地下过冬的害虫,烧下来的草灰还能变成钾肥,促进来年丰收。所以,放社火成了一种世代延续的民俗活动。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放社火的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孔明灯祈愿。

    但这些习俗,都存在着火灾隐患。根据通州消防中队的出警记录,去年元宵节前后两天处理火警22起,绝大部分都是燃放烟花、放飞孔明灯、放社火等造成的稻草、垃圾堆着火。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切勿在油气罐、输变电设施、绿化带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至于孔明灯,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极易威胁高压电线、通信设施、民房等的安全,所以是禁放的。而放社火这种民俗,虽然意愿是美好的,但也存在火灾隐患,所以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