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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17-01-19 阅读:550

春节即将来临,又将迎来一个朋友、同事、家庭聚餐及年会聚餐、年夜饭的高峰。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市民欢度佳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食品安全警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1.“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接待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2.控制进货渠道,把好索证验货关。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应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3.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禁止加工、经营河豚鱼。

4.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节日期间年夜饭及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冷菜和熟食必须“一餐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5.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一律凭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

6.做好留样,妥善处理纠纷。年夜饭、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等宴席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留样150克,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冰箱内保留48小时;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市民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单位: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超负荷加工可能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就餐前注意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涩的特点,未经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水滴等。

2.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河豚鱼等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不暴饮暴食。

3.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将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就餐单位协商妥善解决;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三、家庭自行加工食品注意事项

1.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材料,购买的食品原辅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2.外购的经改刀熟食应当及时食用,未经改刀的剩余熟食要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处理。

3.冰箱不是“保险箱”,放入冰箱的食品不宜过满,食品之间要留一定空隙,以便冷气对流,定期除霜,以确保冷藏温度。

4.冰箱内熟食和生食应分开存放,熟食品加盖(膜)后存放上层,生食品宜存放下层;生的蔬菜、水果不要和生肉、鱼等接触,以防止生与熟、荤与素的交叉污染。

5.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