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亲情无价,然而有时候金钱却让原本亲密的人对簿公堂。今年3月5日,张芝山镇南兴村男子钱某在上海不幸因公死亡,近日,用工单位给付的145万元赔偿款却引发了其父母和妻子女儿的争夺大战,一场悲剧最终演变成财产纷争并闹上了法庭。
据了解,钱某工伤死亡后,用工单位与其父母及妻子女儿达成协议,赔偿145万元,其中包括丧葬费3270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一次性供养亲属费用793394元。今年3月24日,在南兴村村委会的见证下,钱某父母及其妻子女儿达成协议,钱某父母分得继承款、抚恤金、补偿款等20万元,钱某妻子、女儿分得125万元,且于协议签订后履行完毕。
老年丧子、中年丧夫,这本是让一家人痛心的事,然而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就在钱某工伤死亡后没多久,钱某的父亲被查出患有重疾。此时,钱某死亡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钱某父母表示,儿媳宋某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孙女钱某也已经成年,有能力照顾母亲宋某的晚年生活,因此,他们对补偿款的依赖性更强,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原告方钱某父母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直系亲属的补偿,原、被告应平均分配;一次性供养亲属费用,因两被告即钱某妻子、女儿均有劳动能力,无须供养,该费用应属两原告所有,为此,两原告要求再次分得赔偿款80万元。对此,被告方认为钱某妻子患有残疾,一次性供养亲属费用中也存在应得的部分,同时,两被告认为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费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平均分配。庭审当天,鉴于双方僵持不下,法庭休庭后,对原、被告进行调解。“我们一方面通过法庭调解进行利益的平衡,另一方面帮助他们修复几乎割裂的亲情。”承办法官吴克宏说。最终,通过法官巧妙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除已支付的20万元外,再向原告给付25.5万元。
“我儿子没死的时候,我们和儿媳的关系好得不得了,一家人天天在一个锅里吃饭,我希望还能像原先那样和睦。”钱某母亲哭泣着说。
人们常说心齐和家、平等乐家,这场赔偿款的分配大战虽已落幕,但修补亲情裂痕的道路不知还要走多久。希望两个老人和其儿媳孙女以更包容、更体谅的心态和睦相处,毕竟是一家人,亲情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