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时、坐车时、吃饭时……一个或几个人抽烟,其他人就只好被动吸烟。这种非自愿的二手烟估计人人都遇到过,二手烟的危害估计人人都知道,在暗暗抱怨的同时,你会对二手烟明确说“不”吗?
★劝或不劝是个纠结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在遇到有人抽烟影响环境劝或不劝这个问题时,有市民敢于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也有市民很纠结,既烦二手烟,又不好意思或者不敢出口劝阻。
说起二手烟,刘女士义愤填膺:“我很反对抽烟!吸烟对身体的影响很大,所以我觉得尽量不要抽烟,而不是说少抽一点,那些想抽烟的也要考虑一下对别人带来的危害。”出于对身体的保护,在公共场合,对抽烟者刘女士是见一个劝阻一个。
张女士则属于尽己所能型,“会说,但如果不听,我就走远点,二手烟危害大嘛。”
纪先生虽然自己不抽烟,但身边很多同事吸烟,这让他对二手烟习以为常,“二手烟危害还蛮大的,这我知道,烟盒子上都写‘吸烟有害健康’啊,但没办法,不能叫他们不吸烟啊。”另一市民申先生也觉得“抽烟是个人的爱好,怎么劝呀?”
★公共场所吸烟不是“违德”是“违法”
事实上,在公共场合吸烟已经不仅是个人爱好问题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表明,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在中国,被动吸烟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尽管她们自己并不吸烟,但经常在家庭、公共场所遭受他人的二手烟。除此之外,职场、会场等也经常成为二手烟泛滥的场所。也就是说,抽烟者如果在有其他人的场所抽烟,不但自己身体受到损害,也危害了其他人。这说明抽烟已经变成了社会公共问题。
2011年,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和“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013年12月,江苏省启动《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等十类场所为禁烟区域,并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禁烟场所和控烟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12年开始,我区每年发文要求公共场所控烟。去年年初,区爱卫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对禁烟场所和控烟范围作了明确。
所以,在公共场所抽烟其实是违法的。
★不吸二手烟需每个人努力
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副科长黄毓毓说:公共场所禁烟,但不是绝对不允许烟民在任何地方抽烟,在禁烟区之外抽烟与否自由。因为在公共场所抽烟不是个人的事情了,还涉及别人的权益。
今年5月,区爱卫办联合教育、城管、公安等十个部门在全区进行了一次控烟督查,检查了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学校、机关单位等。“情况有好有差,比较严重 的就是小餐饮单位,监管也比较难,而且因为没有处罚措施,只能责令其整改。”黄毓毓无奈地说,“吸烟危害巨大,但公共场所抽烟不绝与劝阻、举报者微乎其微 也有很大关系,这也说明仅靠行政力量推动是行不通的,还需要巨大的社会力量,营造者抽烟者自觉,不抽者劝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