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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获评全国基层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发布日期:2017-12-15 作者:葛燕 阅读:1189

    近日,第四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公布,我区参评的《江苏通州区:“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荣获优秀案例,这是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选以来我区首次入选。

    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不作为、不敢为、不愿为等问题倾向,我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三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激励和推动广大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这一做法先后被《新华日报》、《党的生活》等媒体关注和推介。


能上能下:

立好选人用人“风向标”

    “能上能下”关键是划定“能下”红线。我区在严格落实“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调整、问责追究、违纪违法免职”等6种干部“下”的基础上,细化明确了“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官不为情节较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干部考核考察中被认定为不称职”等5大类26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情形。同时,规范建立“动议、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任免”的实施程序,坚决调整不作为、乱作为和不称职、不胜任的干部,鲜明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容错纠错:

开出担当作为“定心丸”

    “容错”主要是形成一种导向。干部在推进重大改革、重大创新中,因履职担当、先行先试和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导致的偏差失误,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发展,没有违反法纪的主观故意、没有谋取私利的行为,且能主动消除影响、积极纠错整改,就可以容错免责。

    对于可以容错的干部,明确“四个不受影响”,即干部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其本人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评优评先不受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

    在容错纠错的同时,我区还积极构建防错机制,制定《通州区领导干部德才表现负面清单》,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函询、诫勉、通报等组织措施,及时“咬耳扯袖”。去年以来,先后对6名干部实施提醒谈话,对15名干部开展书面函询,切实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


鼓励激励:

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牢牢抓住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这一核心关键,突出正向激励,优化考核奖励、选拔任用、关心爱护等机制,将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向实干者聚焦、向担当者倾斜,在全区党员干部中营造了比作为、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功能,增加攻坚克难、创新攻坚等特色重点工作的权重,引导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围绕中心、争创一流。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创新转型、社会治理、农村基层等改革发展稳定一线考察、发现和培养干部。今年,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通过“两推三测双考察”,我区集中选拔了150名优秀年轻干部。同时,统筹使用好不同年龄段干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让能干事的有奔头、干得好的有出路。

    与此同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建立了因病因灾致困干部帮扶机制,10月中旬,7名特殊困难干部(家庭)收到了来自组织的关怀慰问,在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中产生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