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多,车位日趋紧张,停车难让不少市民伤透了脑筋。更让市民抱怨的是,一些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店铺门前摆放障碍物“圈地”,占用公共停车位。遭遇如此“待遇”的市民很是费解,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成了“私人领地”?
记者在城区市民广场步行街看到,周围一些车位都停满了车,唯独一家店铺前空着,走近一看,一个大大的广告招牌明晃晃地竖立在停车位上。记者询问了店主江先生,江先生说他的广告招牌已经放在那边四五年了,而停车位的线是前几个月刚画的,他并不认为那一块属于“公用”。记者建议将广告牌移走,不影响到他人停车,江先生表示:“移走我放哪,我也是要做生意的。车停在我门口,我也受影响。”
记者在随后的走访中发现,不少商铺存在占用停车位现象,在停车位上私设障碍物,搭设棚子,长时间利用电瓶车、摩托车占位等。另外还有部分商贩使用货物、三轮车大量占用机动车泊位销售物品、贴膜。市民张小兰告诉记者:“本来就是为了方便才买车的,现在出门买个东西,一半时间都花在找车位上了。”有的时候找到空车位,却被告知是商家所有,不准泊车。不少市民都表示有过与张女士相似的遭遇:“明明就是公共的停车位,跟他们讲也不听,有理都说不清!”记者还发现有些小区公共车位上有的车子落满了灰,轮子生锈,却一直在那边放着。家住金沙街道北山花苑的李先生说:“小区虽然新增了些车位,但是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车位还是紧张,这些不用的车占着车位,真的非常不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商家和个人都应该以身作则,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才能让“停车不难”。
公共车位被霸占该管管了
公共车位被私占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由于涉及部门较多,责任不够明确,公共车位私占管理几乎处于真空状态。
公共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理应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或是方便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公共停车位不是唐僧肉,谁想要谁就咬一口,肆意私占。私占公共停车位,说白了就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对公共资源属于大众视若不见,这种缺乏公共意识的霸道之风实在不宜长。
《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都对私占公共资源说不,为什么到市民需要维权的时候还是一声叹息呢?“有理说不清”的背后是不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
多个职能部门若能形成合力,对公共停车位私有化现象零容忍,敢较真,撇清权、责、利,就一定能彻底将这种私占的“霸气”打掉。
·晓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