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有资产清理利用工作开展以来,融通集团纪委扛稳抓牢政治监督首要责任,积极构建“3+3+3”监督新模式,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实践为抓手,全力推动集团国有资产高效盘活利用。
以落实3个责任为关键,压实“一把手”责任。融通集团以经营性资产为切入口,督促各级“一把手”签订《经营性资产目标责任书》,层层严责任、层层抓落实;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工程,将资产管理纳入经营层契约考核范围,同绩效薪酬相挂钩,提升契约质量。进一步推动集团党委构筑权责分明、职能细化的管理体系,通过细化各个环节并落实具体岗位及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压实“关键岗位”责任。
以完善3项机制为抓手,完善“纪检+业务”联动监督机制。融通集团联合集团标后管理中心对集团在建工程开展“同步式”监督;联合投资运营部对房屋土地类资产实施常态化“排查式”监督,及时推动问题解决;联合财务审计部对对外投资开展“点穴式”监督,督促相关收益的回收。完善“动态+专项”贯通监督机制。对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充分发挥通报曝光震慑作用,利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季度通报等形式对国有资产清查利用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以创新3大举措为动力,创新主业“同质化”管理举措。融通集团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加快推进集团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4家下属企业合理整合归并,推动国有资本聚集资源、形成合力。并积极创新资本“合理化”配置举措,对集团下属参股企业的运营状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部分参股企业合规退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同时创新资产“可视化”监管举措,依托集团内部OA系统建立资产“可视化”数字平台,定期核实经营性资产档案信息,定期核实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信息,定期反馈预警信息。通过信息化的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防范资产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