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通州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发布日期:2024-03-29 作者:张秀秀 昝润东 李慧 阅读:490

3月25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同时开展敦促履行集中约谈大会,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作用。

据悉,被告人明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55万余元,在明知即将面临判决履行的情况下,明某将名下汽车出售,归还其他借款。在明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明某仍未积极履行判决义务,期间,其通过打工方式获得的工资收入,除用于生活费用外,积余7000余元。为防止被发现,明某隐藏收入,要求工资以现金方式结算,一直不用于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认为,被告人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另案被告人袁某也因隐匿汽车、财产等行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七个月。

当天,通州法院组织了数十名被执行人参加旁听,同时开展敦促履行集中约谈大会。现场执行到位金额27.3万元,司法拘留两人。“希望通过刑事判决、司法拘留等方式,让企图逃避、隐匿、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接受教育。上述行为是不可为的,一旦触碰‘红线’就会受到法律严惩。希望被执行人能认识到这一点,主动履行义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振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