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秀秀 通讯员钱睿)看似不起眼的废旧镍网,实则承载着企业财产价值,而一时的侥幸贪念,最终让他丢了工作、领了刑罚。近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员工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高某是通州区某公司的勤杂工,在该公司已工作六年。然而,近期家庭开支的压力与突发琐事的困扰,让原本踏实本分的他逐渐心态失衡,竟萌生了“不劳而获”的歪心思。他将目光锁定在车间角落堆放的废旧镍网上,盘算着偷偷变卖换取私利,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为逃避监管,高某趁车间无人留意之际,悄悄将废旧镍网取出,藏匿于厂区垃圾堆等隐蔽角落,并用废弃塑料袋遮盖。待下班高峰,他将镍网紧紧捆绑在腰间,身着宽松外套进行遮掩,随着下班人流不动声色地将镍网夹带出公司。通过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高某在短短一周内先后四次实施盗窃,窃得镍网4捆共计40.1千克,价值人民币3008元。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今年4月份,当高某故技重施,将捆绑在腰间的废旧镍网夹带出厂时,被细心的门卫当场察觉。面对询问,高某神色慌张,破绽百出,门卫随即报警。到案后,高某对自己多次盗窃公司镍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废旧物资属于公司财产,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占有。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