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系列报道⑳抗日民主政府的“第一号证明书”
时间:2025-11-24 A+   A-

抗日民主政府的“第一号证明书”

□陆子森编写

南通市新四军研究会后代分会丁建飞同志藏有一份珍贵的“证明书”,是1944年1月由时任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梁灵光签发的给其父亲的“第一号证明书”。

“证明书”上的丁德进(1921.4~1986.3),是刘桥区丁园乡人。84年前,即1941年9月,丁德进曾在抗日民主政府派来的民运工作队指导下,带领家乡的群众在刘北区丁园乡成立了第一个乡农抗会,丁德进为第一任会长。丁德进在日、伪、顽交错盘踞的刘桥中心区域大刀阔斧推行“二五减租”,勇斗地方恶势力,积极维护党和群众利益。1942年12月,他被推选为合并后的刘桥区农抗会会长。

“证明书”上面的内容为:“兹有本县刘桥区丰园乡(实为丁园乡)丁德进同志因坚持反‘清乡’斗争,坚持民族气节,努力工作,英勇抗敌,致家中房产被敌伪烧毁,损失草屋十五间,政府为奖励忠贞,体恤其实际困难,除分别传令嘉奖、优于救济外,特保证于抗战胜利后尽力协助其恢复原有房屋。”

“证明书”签发时的1944年初,正是南通县反“清乡”斗争中最为凶险艰困时期。日伪自1943年春的“军事清乡”“政治清乡”相继失败后,恼羞成怒。1943年9月又密谋策划了三个月的“延期清乡”,在此期间,日伪对通中、通西地区实行残酷的“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这年10月,日伪军在通中捕捉群众560人,其中480人惨遭灭绝人性的杀害,惊震苏中的石港一次被杀23个半的惨案也发生在这年10月。那时,江海大地一片腥风血雨。

南通县的通西及刘桥区紧邻南通日伪军的城区大本营,自然成了日伪的重点“清乡”区域。根据“就地坚持,以武装斗争为主”的反“清乡”方针,中共刘桥区委将全区域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块,东区由刘桥区委书记程俊贤,南区由通西行署副主任、区长江庆曾,西区由副区长王右一,北区由区委组织委员蒋一,中心乡区域则由区委委员、区农抗会会长丁德进等五位同志分别负责,他们带着精干队伍,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坚持原地武装斗争。

在日伪“清乡”期间,丁德进坚持在原地组建和发展敌后武工队,并依靠群众灵活穿插,机动游击,主动打击敌人。他们经常袭扰日伪人员,打击编组保甲人员和内奸,积极利用并发展两面派乡保长,打击顽固不化的伪乡保长。丁德进重视发动群众,建立民间情报网络,及时了解日伪特务的动向,由此不断取得斗争的主动权。面对日军“兜搜”,丁德进利用熟悉的水路、芦苇荡、暗哨、暗道隐蔽,及时转移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确保领导机关的安全。因此,刘桥区的抗敌斗争曾多次获得中共通西工委书记顾尔钥、中共南通县委书记周一峰的称赞。

丁德进的父亲丁尚总当时做皮花生意,在外信誉好。为了方便抗日军民后勤供应工作,丁德进就刻了一个“丁德进”的私人图章给他父亲,他父亲就用这个图章盖了作凭证,在刘桥中心地区像支票一样流通,可以较为便捷地在群众或商家那里支取粮食和物资,最后由丁尚总进行结算,区委书记程俊贤曾多次在困难时刻,用丁德进的图章凭据解决我方部队的后勤供应困难。

日伪军对丁德进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曾发布通缉令,张贴在通往城闸等要路口,许诺“捉拿丁德进赏100大洋”。有一次汉奸带路,一队日军突然扑到丁德进的家,企图要抓他父母并带走,进而挟持威逼,却未料到人去屋空,气急败坏的鬼子兵一把火将丁德进家的15间草房和全部物件烧光。

丁德进在反“清乡”斗争中,面对凶残敌人,立场坚定,英勇斗争,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出色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在刘桥地区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由此获得了由梁灵光签发的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的“第一号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