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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从快从严从重审判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钱向荣 朱慧青 李慧 俞振霄 阅读:965


   “现在开庭!”3月23日下午2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由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炎主审的通州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在通州法院、通州检察院、如东看守所、江苏崇诚律所、被告人亲属之间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同时进行,这是该院通过南通中院自主研发的“支云”庭审系统首次开展的“五点连线”庭审活动,该案也是南通地区首次由法院院长审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据了解,2月25日9时许,通州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前往被告人王甲经营的牙科推拿诊所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向王甲说明来意并出示工作证件,依法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在店内就诊的吕某母女了解情况,王甲进行阻拦并驱赶吕某母女,后工作人员带吕某母女至车内询问。工作人员张某某在诊所内发现就诊记录本,准备进行证据保全,王甲抢夺该就诊记录本并当场撕毁部分内容,工作人员阻拦无果。随后区公安局民警夏某某到场处警,王甲不听民警劝阻,辱骂工作人员,并拨打电话让其兄弟即被告人王乙到场。王乙到场后,王甲将就诊记录本交给王乙转移,工作人员陆某某一边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摄,一边过去拿王乙手中的就诊记录本,但王乙拒不配合,亦辱骂工作人员。王甲从陆某某身后抓拽其衣服、脖子,致陆某某脖子受伤、衣服损坏。民警夏某某试图将王乙与陆某某隔开,王乙用手掰夏某某左手,致使夏某某手指受伤。经鉴定,陆某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王甲、王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庭审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方便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下,院长陈炎一边协调检察院、看守所调试前期架设的“支云”庭审系统及硬件设备,一边指导辩护律师、被告人亲属下载安装“支云”庭审APP,庭前组织五地“云”连线,熟悉各项操作流程,确保正式庭审万无一失。依托“支云”庭审系统,这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庭审经过讯问被告人、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用时不到40分钟,当庭宣判,被告人王甲和王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

  本着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原则,通州法院院长亲自坐堂审案,从立案到宣判用时仅13天。据了解,自“支云”庭审系统上线以来,通州法院刑庭已经运用该系统网络开庭13件案件,审结13件,位居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条线前列,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