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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开启通州检察工作“云模式”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樊希萌 杨建新​ 阅读:76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州区检察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办案,积极推进远程办案、网络帮教、“云”宣告等多项智慧检务系统应用,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办公办案工作创新开展,实现疫情期办案“零”距离。

  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凯东表示,该院将持续加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创新,通过“云”平台使用,强化案件办理和检察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

认罪认罚远程办

保障权利“不打折”

  “因为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今天我院使用远程提审系统对你进行讯问,请你依照法律的要求,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2月26日上午9点10分,通州区检察院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对羁押在区看守所的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提审。

  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案件移交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办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坚持运用“云模式”进行案件办理,及时启用远程提讯系统,对羁押在区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实时讯问,对有关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认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并同步记录。该院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驻区看守所值班律师取得联系,对李某某的认罪认罚情况进行沟通,充分保障李某某的诉讼权利。

  讯问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在远程提审现场打印出讯问笔录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由该院驻所检察人员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名并由驻看守所值班律师签名后,带回区检察院交给案件承办人。

不起诉决定“云”宣告

守护蓓蕾“零距离”

  近日,通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远程帮教系统,对一名远在贵州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罗某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同时联系了考察帮教小组成员,对其进行不起诉教育。

  疫情期间,通州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及远程帮教系统取代传统当面帮教方式,确保和罗某某联系不间断、帮教不断线。罗某某说:“非常感谢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以后会好好做人踏实工作,不再做违法的事情。”

  据悉,该院于2019年底建设完成远程实时互动工作平台,用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该工作平台满足音视频通信、数据交互、远程共享和协助需求,有效支持考察谈话、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达到“面对面”监督考察、降低司法办案成本、提高司法工作效率的效果。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运用这一系统以及即时通讯工具,对在贵州、南通等地的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5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渔民“网”上旁听庭审

警示教育“不停课”

  “邱检察官刚刚在法庭上说,不能在禁捕期捕鱼,不能在禁渔区捕鱼,不能用‘地笼网’捕鱼,这三件事以后咱可千万不能干!”3月11日上午9时许,渔民老王“在线”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与一同观看的“渔友”们说道。

  此刻的老王,和其他渔民代表以及海洋渔业执法人员一样,身处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而检察官邱华在通州区检察院远程办案区,被告人刘某在如皋市法院庭审现场。疫情期间,一场远程庭审警示教育在渔民心中激起不小“波澜”。

  老王“在线”旁听的是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案检察官邱华说,除了捕捞渔具使用不合法,违法者还在禁捕区、禁捕期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的种群繁殖和生物多样性,该案件比较典型,很有警示教育意义。

  为保护海洋生态,并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减少人员集聚,该院与如皋市法院、通州湾示范区海洋渔业局三方共同研究决定,通过庭审网上直播系统和远程视频平台组织渔民们进行一次不同以往的“云”旁听。

  在刘某案件网络庭审结束后,老王与一起“在线”观看庭审的海洋渔业执法人员一同交流旁听心得,他们都认为保护海洋生态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渔民不能过度捕捞、无限索取,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宣传、积极履职,疫情期间,检察机关组织的这次“在线”庭审警示教育很特殊、很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