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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干的?三座公交车站台玻璃被砸毁

发布日期:2019-08-21 作者:钱向荣 阅读:1169

8月16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报料:城区三座公交车站台玻璃被人为砸毁,不仅影响市容,而且给候车的市民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对方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金沙小学附近的公交站点,只见站台上一个橱窗的玻璃已被毁,裸露出不少灯管,边框上还残留着一些玻璃碴,同时,用于标注乘车信息站牌上的玻璃也未能幸免。随后,记者联系到城区公交站台维护和运营单位南通万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飞。据他介绍,前两天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已发现城区三个公交站台的七块玻璃遭到人为破坏,包括金霞路与朝霞路口、万达广场门口、金沙小学附近的三处,当即报了警。“公交站台玻璃是经过钢化处理的,比较牢固,没有强大的外力和锐器是不可能毁坏的。”张飞还告诉记者,两个月前,他们在巡查时发现四块玻璃被人为毁坏,当时也报了警并进行修复。

是谁与公交站台有如此“深仇大恨”,要对“无辜”的玻璃下此毒手?采访中,在公交站台候车的市民纷纷谴责这种行为。“这种人素质太差,抓到了要好好处理。”退休教师徐美莲气愤地说,“好好的玻璃被打烂了,重新装又要耗费资源、人力。”她认为,城市公共设施是为大家服务的,需要广大市民自觉维护。“我们也会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再次出现大范围破坏的情况。”张飞表示。

记者为此咨询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曹玉红,她表示,公交候车亭、公交站台属于公共财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损坏公共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本案公安部门正在努力侦查中。